据西澳林警官微信交流站报道,西澳交通部提醒社区有关使用电动踏板车(e-scooter)的现行规定和法则。
与电动自行车不同,许多可供购买的电动踏板车和电动滑板在西澳的公共道路和小径上使用是非法的。考虑到它们的行驶速度和马达的功率,它们只能在私人领地上使用,并强烈敦促骑手戴头盔。
符合当前西澳道路交通法规的电动踏板车可以在小路和低速公共道路上合法骑行。符合标准的电动踏板车的最大功率输出不超过 200 瓦,并且它们在平地上的行驶速度不能超过 10 公里/小时。
符合相关功率输出和速度规定的电动踏板车的骑手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2000中的以下规则:
• 骑手必须戴头盔;
• 允许骑手在人行道和自行车行人共用道路上骑行,前提是骑手保持左行并给行人让路;
• 骑手不得在限速超过50公里/小时的道路上骑行;
• 骑手不能在有分界线或中间隔离带的道路上骑行;
• 骑手不能在有超过一条有标记的行车道的单行道上骑行;并且
• 骑手不能在天黑时骑行。
随着人们寻求更创新、更高效和更可持续的方式与世界各地的城市和社区保持联系,包括电动踏板车和电动滑板在内的移动设备越来越流行。
根据这一社区需求,以及这些设备在减少汽车依赖和改善公共交通便利性方面的潜力,国家交通委员会一直在与各州和领地合作,制定一个监管框架,以允许在澳大利亚合法和安全地使用个人移动设备。
上个月,包括西澳在内的大多数州和领地都同意了国家运输委员会关于这些设备的国家法规的建议。交通部将继续与包括道路安全委员会在内的利益相关者合作,以确定如何最好地修改州立法以适应这些建议。
传统上,圣诞节是赠送新自行车、踏板车和滑板的日子,交通部希望借此机会提醒父母和骑手,始终佩戴头盔、小心安全骑行。